今天突然回想起来发生在十几年前的一件小事。这件事情一直能在回忆里存放至今,想必也是因为对这件自己做错的事情心怀愧疚自责。
年少时候的自己,总是会有些自私和嫉妒。
自打小学起,嘴巴笨的我很喜欢写,写东西比我说话表现要好上太多,于是励志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但我很不希望身边其他的同学朋友也喜欢写作。他们对年幼的我来说,就是整个世界。而多一个同学喜欢写作,我就会多一个竞争对手。
别的好的习惯没有学会,”文人相轻“这种臭毛病倒是无师自通。
周末放假,三五个好友聚在我家一起商量着去哪里玩,每次商量来商量去答案都一样。
我们经常都会选择去到其中一个好友的家中,花1个小时左右,步行走到他家。
他家大人周末都在上班,家里除了他没有人。除了这个原因,支撑我们每周都走一个多小时的动力,主要是他家有一台DVD。那个年代,他家算是我们几个好友家里环境最好的了。特别是对我,家里的老旧彩色电视天线折断了两根,每次换一个电视台都要折腾天线很久才有信号。
DVD对还是孩子的我们来说,可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
DVD
不用担心没有东西可看,离他家不远,就有一出租碟片的小店。店主是他叔,想看什么拿什么。实在看累了还可以插上有线麦克风,换上一歌手碟片干嚎几嗓子。
电影院和KTV一条龙。
任贤齐的《伤心太平洋》《兄弟》,还有各种剧场版的《七龙珠》,电影版的第一部《哈利波特》,我都是在好友家完成的启蒙。
但这次等我们走到他家之后,发现他们村今天停电了。没有电实在是一件倒霉的事情,DVD肯定就看不成了。
来都来了,总得找些事儿玩吧。可是又能干什么呢?
记得一次在别的好友家里,找到一本民间童话故事,我坐在别人家阳台看了一个下午,直到日落西山才念念不舍的回家。找到一本好书应该是打发时间的一个好方法。
拿定主意后,我用眼睛在房间扫了一圈,书没有看到,只看到了眼前不远桌上一本有些泛黄卷边的作文本,和一支打开笔帽还没来得及关好的英雄牌钢笔。
我走过去好奇的用手翻开作文本,映入眼帘的是歪扭字迹组成的一大段剑与魔法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童话,有公主,也有王子。有怪物也有魔法。
这是从哪本书里面摘抄出来的吗?
我仔细读了读,好像不是,因为太多错别字,也因为情节有些稚嫩,和我平时看的故事书有些不同。
那就是我朋友自己写的了!对,这个字迹就是他的,这就是他写的。
知道答案的一瞬间,我仿佛受到了极大地刺激,因为我这个朋友做了一件我一直想做,却又一直没有做的事情——写一个故事。
嫉妒,愤怒,不甘交杂在一起,我扯着嗓子面带骄傲地喊着:“大家快来看啊,看我发现了什么!”
被我声音吸引,大家从别的地方走近我,把我围了起来,我拿着作文本,仿佛小学校园里发现别的同学做坏事的的班干部,趾高气昂地喊着“原来有人偷偷写小说!”
“哇,写小说!让我看看”
“让我看看”
大家都很兴奋,都想从我手上抢过去看。
“不是我写的,我对天发誓”作文本的主人急忙否认。
“那你说是谁写的?”我不依不饶。
“我在路上捡到的,后面还有那么多空白的纸,扔了多可惜”。
作为在我人生里,看到的第一个吃泡面的人,第一个吃大大卷的人,第一个为了集小浣熊卡只要卡不吃干脆面的人,他说他心疼作文本的纸,我打死也是不相信的。
“那你怎么证明是你捡的?”。
“你要我怎么证明”。
“不是你写的,你就不会心疼,你敢扔了吗?”。
好友明显有些犹豫,但只过了片刻,他咬咬牙“扔就扔,反正都是捡来的!”
他一把夺过我手上的作文本,力量太大,速度太快,我手上的作文本被他拉下一半,我手里还拽着另一半。
我们几个尾随他来到房子后面的小院子里。
好友一边快速撕着残破的本子,一边四处打量。他快步走到院子里面的井旁,把本子撕完又揉成一团,扔到了清亮的井里。
看着碎纸慢慢在井口舒展,浸泡,漂浮。那个时候的我仿佛得胜一般,脸上写满得意。
“太好了,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和我一样爱好的人。”
若干年后,我才明白他当年的那种感觉
高中晚自习太长,学习不甚努力的我拿出了大好的时间,扒开了试卷,写起了故事。
每次写个几段,写完就放到抽屉里。
一天吃完饭回来晚自习,伸手去摸,发现抽屉里面的本子消失了!
顿时大脑紧张起来,一番慌乱寻找过后还是没有找到!
这时从我前面座位的一同学走过来,伸手递给我本子,一边说道“这是你的本子吧?我地上捡到的”。
接过本子,我默默的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奇怪每次用书压在桌子最下面的本子怎么会在其他书都没有移动的痕迹的情况下,自己无缘无故的掉到地上?
那件事情之后,这个本子里面的故事,我没有继续写下去了。
我在故事里面的奇思妙想,或是幼稚可笑或是天真无邪,这一切都在我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毫无保留的暴露在了别人的视线里,仿佛一瞬间被人洞悉了自己内心深处最大的秘密。
紧张,羞愧,自责,懊恼折磨着我,让我没法面对自己,面对自己写的故事。亲手毁掉,是最好的选择。
梦想是不是被我毁灭,谁又说的清楚。
十多年过去了,被我逼着把故事扔到井水里面的好友,读完初中,家里就没有让他继续读了。他对读书也兴趣寥寥。我们儿时身处的环境氛围里,这仿佛是最正常的选择。
他很喜欢看书,主要看网络小说,曾经在中专学校的日子里,拿着伙食费去学校外的租书店,办个会员,每天借着不同的书,看到黑灯瞎火,废寝忘食。我也是某次见他两眼发红的追问里才知道这件事情,但他好像未曾再拿起笔写过一个字。
他也曾经和我一边听着陶喆的《沙滩》一边小声问我英文“BLUE”是不是蓝色的意思,除了蓝色是不是还有忧郁的意思。得到我肯定答复,一脸开心。
成年后,我也鼓励他要多学习,可以去报名自考,提升学历,还和他走到区域自考办的办公地址看了看。但我们都只是看了看,该怎么生活还是怎么生活。
他也变得刻薄,一次来我家玩,看到我放在房间的尤克里里,让我弹奏一下。
买回没有多久,我刚学会不看谱弹奏“小星星”,弹得还不够熟练。
“你弹得真稀烂”他笑着说到。
我笑笑,收起了尤克里里,如同命运的轮回,那也是我最后一次弹响它。
我结婚时,作为从小到大的朋友,他是我的伴郎。我陪他逛遍服装店,给他准备他从来不穿,却又不得不在婚礼当天穿的皮鞋和西装。
“别买太好的,我也就用这一次”
最终我们在沃尔玛的服装区挑了一双他能穿的进脚的鞋子,6月17日婚礼当天,他磨着脚穿着不太合体的西装,陪我忙了一天。
随着工作,家庭,我们儿时的玩伴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一年难得见到一次。
前几天4月1日愚人节,我给许久未见的他发了一条微信消息。
我一直忘不了这个日子,不知道是因为愚人节,是因为张国荣,还是这天是他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