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宏生
图:来源网络
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有谁没见过麻雀?在所有鸟类中,我最熟悉的莫过于麻雀了。生产队在稻田里立了一些稻草人,就是为了吓唬麻雀的。那时候我还是童年,一开始我不知道稻草人是啥用意,后来父亲才告诉我。父辈们都很忙碌,经常在田地里劳动。小麻雀也不闲,在草垛旁为找到零碎的稻谷叽叽喳喳,它们依靠村庄而活。
那时候,屋顶上、田野间、晒谷场到处有麻雀的身影。看见村前一大片田畴稻浪翻腾,村里的麻雀们是快乐的,宛如我雀跃的童年。
我家有一处老屋,我和奶奶、父亲在那里住了好几年。老屋旁边有父亲亲手种下的竹子。
竹子沐浴阳光雨露,蓬勃生长,长得愈来愈多时,成了竹林,麻雀就来了。太阳刚落下,它们三五成群地落在竹林里。竹林成了它们聚会、聊天、睡觉的家,成了它们的欢乐窝。傍晚,一群麻雀总是唧唧喳喳……有什么好说的呢?人不识鸟语,听到的尽是喧哗聒噪,有些人经过时就使劲摇动竹子进行干扰或报以吆喝驱逐。
虽然父亲有过对麻雀的不喜欢,那是因为它们经常成群结队去吃稻谷,但父亲并不厌恶它们。父亲认为,没有麻雀的农村,就像天空没有星星一样寂寥。父亲说,既然它们选择在咱家的竹林里栖息,我们就应该好好对待它们。在寂寥的乡村增加点生气,正合父亲的心意。
父亲在袅袅炊烟中肩着农具回到家,此时麻雀的盛会已经开始。叽叽喳喳你一言我一语地聊开了,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我似乎感觉到它们能够聚在一起是件很开心的事。就像晚上一群小伙伴聚在晒谷场那样的说说笑笑叽叽嘎嘎。
我呢,算是和麻雀比较有缘的了。我曾在旱地里遇到一只受伤的麻雀,以为抓到它轻而易举。麻雀连飞带跑的,很顽强。我追呀追,眼睛只顾盯着受伤的麻雀,导致脚下被什么绊到了,整个人摔趴在地上,两个膝盖去掉了一层皮。我忍着疼痛爬起来继续追赶,最终捉到了那只受伤的麻雀。我回家把麻雀放进一个笼子养起来,可是受伤的麻雀还是在第二天死去。我戚戚的难过。我乐意与麻雀为伍,就是改不了淘气的恶习。一如我对待其它小动物一样,总是要做出一些破坏性的动作来。我估摸这竹林里密密麻麻的麻雀,扔一块大石头上去,至少能放倒几只麻雀。在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趁麻雀们睡死了,我走近竹林,捡起一块石头使劲地扔上去。麻雀扑凌凌地飞起来,仓皇四散,然后又飞回来。我摸进竹林里寻找,却不见一只麻雀掉下来,大失所望。难道夜宿的麻雀是睁着眼的,能够躲开我放肆的石头?
和人不同,麻雀虽然也会争执,但充其量吵而不恼,从不会大打出手,更不会记仇。就像植物不会记仇一样,它们比人类要宽宏大量得多。
鸟类中,只有麻雀是“无房族”,终身寄宿。树洞中、墙缝里、屋檐下,随便衔几根草,就算“家”了。
我曾看到麻雀嘴里叼着一条虫站在墙缝外东张西望,很警惕的样子,大概在观察周围的动静,生怕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知道这里是它们的家。这个家有它嗷嗷待哺的孩子,它是为孩子们带食物来了。我曾经架着梯子掏墙缝里的鸟窝。有一次掏到几只没开眼的光溜溜的肉肉的雏鸟,觉得未长毛不好玩,就放回去。心想,等它们长大些再说吧。那时天不怕地不怕。如有蛇,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想起,孩童许多危险的经历,只能归于无知。无知便无畏。人就是这样,年岁愈长愈怕事。
村里像我这样的淘气鬼不在少数。淘气鬼们就是麻雀的宿敌,每到一处就扰得它们不得安宁。淘气鬼们对付麻雀的工具大多是弹弓。确实有个别淘气鬼拉弹弓的手法很准,有的麻雀就成了他的弓下鬼。
麻雀也叫寒雀,有噤若寒蝉之意。麻雀胆小,盛名在外。“百千寒雀下空庭,小集梅梢话晚晴。特地作团喧杀我,忽然惊散寂无声。”诗人笔下的寒雀,很温馨,也善解人意。有人会称之怯懦,但能与善变的人类相处千年,它们也是最勇敢的“胆小鬼”了。
我稍大一些,心中的感觉多起来的时候,因为竹林的热闹而宽慰起来,觉得这是家园美好的组成部分。我变得愈来愈享受这种热闹了。如同享受节日的喜庆一样。我甚至希望竹林快快生长,让更多的麻雀聚集到这里来。
假如叫我描绘童年的乡村,那么,叽喳的麻雀、袅袅的炊烟、金黄的稻田、成帮结对的小孩儿以及映红小孩儿脸的晚霞,构成古典乡村的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到外地读书不久,父亲和奶奶就搬离了老屋。自此我再也没有去过老屋。我离开家乡到省城工作已20年。期间多次回到家乡,每次都是来去匆匆,看完父亲哥哥姐姐,最多也是大半天的停留。父亲去世之后,我回老家的次数就少了些。每次去,却总是忘了有一处曾经熟悉不过的老屋和竹林。这么多年来,过去是老屋的已空置,现在变成老屋的住的人也越来越少了。村的西北边冷冷清清、了无生气。村的东南边,一栋栋小洋楼拔地而起。好多村民已住上小洋楼。听说我家老屋已坍塌,竹林却还在,只是没人管理而变成低矮和杂乱无章,一片荒凉。老屋因奶奶和父亲的相继不在人世彻底消失了,竹子上的麻雀更是早早甩掉童真稚气与顽皮的纠缠。
曾经熟悉的乡村似乎与我蔬远了。村与村之间的稻田没有了,大部分已被钢筋水泥占领。不见有树了,绿色已不是村子的主基调。留给孩子们的空间只是一栋栋小洋楼之间的小巷。村子也并没有之前热烙和热闹了。有一次我回乡竟出了丑。那是8年前的事了。从县城到家乡原本是泥路,而且是穿村而过。那次我从县城骑摩托一路走,发现路已改了道,铺上了水泥,从几个村子旁边经过,路边的村庄看上去是那么相像,路边人的面目又是那么遥远,辨不清哪个村子是我的家乡,不得不停下来问一位中年男人。中年人对着前面一指,说:“那个村子就是。”我道了谢准备继续向前,中年人见我信以为真,又指着身边的村子说:“就是这里呀,你连自己的老家也不认得了!”显然中年人识得我,对我不识家乡忿忿不满了。
的确,乡村变得让我认不得了。那个古典的乡村已不复存在。乡村是一辆散架的牛车,被改装上了发动机,正在向城镇化的大道奔跑。
麻雀的根据地已被压缩得越来越小,它们喜闻乐见的田野也在收缩和荒废。
不知麻雀们是否怀念过去,怀念过去热热闹闹的日子,怀念着当年那泡还冒热气的黎明前黑夜里的牛粪……
许多年,乡村成为怀旧者的寂寞经典,我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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