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归己 有功让人

【原文】当与人同过,不当与人同功,同功则相忌;可与人共患难,不可与人共安乐,安乐则相仇。

【译文】应该有和别人共同承担过失的雅量,不应当有和别人共同享受功劳念头,共享功劳就会引起彼此的猜疑;应该有和别人共同渡过难关的胸襟,不可有和别人共同享受安乐的贪心,共享安乐就会造成互相仇恨。

【点评】在功过的态度上,也可由几种:同过推功、同过同功、诿过推功、揽功揽过、争功诿过。患难与安乐也是如此,共苦推甘、同甘共苦、甘苦不共、同甘推苦。

最高的境界是,同过推功、共苦推甘;第二等当是同过同功、同甘共苦;最次者是争功诿过、同甘推苦。

世界就是各色人等组成。作为高境界的人,就是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与人同过而不同功。要学习的、努力做的应当是这种人。

由于争功诿过发生矛盾纠纷者,不在少数。

争功诿过是小人的本事,掩饰过错、夸耀功劳是凡人的本色,功劳美好谦让于别人是君子的行为,替他人担当罪过是成就德行的事。

争也罢,不争也罢,这与社会风尚有关。在市场经济社会,人们急功近利、追名逐利,好听的词汇是竞争激烈。人们的一切,都是为着金钱;有了名气,也就来钱容易,哪个“明星”没有钱呢;有了权,同样可以有钱,有多少官员不是为了捞钱;有了钱,就可以获得地位,就可以出名,一些有了钱的“企业家”们,不用争,就可以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类的头衔;这些头衔,又反过来使他们可以更多的赚钱。这就是一个权--钱--权、钱--名--钱、钱--权---钱的圈子,越有钱的越有钱、越有名气的越有钱、越有权的越有钱、越有钱的越有名气。

有过归己   有功让人


不当小人是必须的,当君子倒未必,只要当凡人即可,这是在一定环境迫不得已所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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